會員福利
104年4月30日第二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
入會資格條件:
凡是從事美容、美髮﹑美體﹑理髮﹑美睫﹑美甲﹑新娘秘書﹑芳療﹑挽臉﹑產品買賣﹑美容用品製造﹑裝修等相關行業之從業人員,年滿十五歲以上之本籍﹑外籍勞工,均可加入工會成為會員。未成年勞工加入本會者,應得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。
會員入會時,須填寫入會申請書,並附實際從事該業之證明,業經理事會審查合格,繳納入會費後,方為本會會員。如會員係以本會為勞工保險之投保單位者,需經勞工保險局通過資格審核後,自核保日起,方為本會會員。
10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
會員福利:
1.婚喪喜慶之互助:(限入會三年以上)會員本人結婚,以喜帖向本會申請者一次為限;致贈禮金新台幣壹仟元整,(每人限領一次)直系親屬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如喪事,則以訃文或死亡證明向本會申請,發新台幣伍佰元整。
2.偶發之災害:會員住家如遇地震.風災.火災等重大災害致無家可歸者,一次給付新台幣壹仟元作為臨時之安頓,如受害之會員過多時,視本會財力而訂。
3.本辦法如有特殊情形經理監事會決議行之。
4.會員入會滿半年即可領取每年5月1日勞動節好禮一份。
5.每年一次免費參加勞教旅遊。
6.可報名參加工會定期舉辦之課程。
會員申訴辦法
1. 以書面申訴(填妥後請寄至台北市南京東路一段16號6樓之1) (會員申訴單.doc)
2. 以電話申訴 申訴專線:02-25682231
3. 以 E-MAIL申訴 地址: a1123.abcde@msa.hinet.net